深圳市妇幼保健院2017—2018年标识制作预选供应商公开招标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5日)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于近期对标识制作公司/企业的预选供应商进行招标,入选单位将负责对我院二个院区的标识进行制作。
为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择标识制作公司/企业,欢迎具备相关营业资质、注重服务质量,并且有过深圳市三级甲等医院3年标识制作经验,熟悉医院情况的标识制作公司/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标识制作预选供应商
二、投标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万;
3、投标人在深圳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4、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08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近期从事深圳市三级甲等医院标识制作的资料证明,以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资格要求。
6、该项目不得转包。
三、标识系统总体要求:
(1)标识牌要求做到结构合理、防腐、防锈、工艺精细、外观精美等。
(2)标识牌的材质均应为优质材料。
四、标识系统制作工艺要求:
1、亚克力加工要求:
① 亚克力出模热弯成形,尺寸及形状一致,表面无气泡及划痕。
② 热弯成形后表面经过粗砂、细砂、碾磨处理,保证其表面平滑无台阶。
③ 完成后表面光泽柔和均匀、无颗粒状物、无气泡、透光均匀。
2、不锈钢工艺要求:
① 不锈钢板须刨坑折弯焊接(不锈钢板须先刨坑后折弯,以保证边缘挺拔度);保证折弯处圆弧角R<1MM。
② 焊接前清除表面油污,减少焊缝形成的虚焊、气孔、裂纹等缺陷。
③ 焊接完后将所有可见焊缝打磨光滑,与周围表面一样平滑,无明显划痕。
3、烤漆工艺要求:
① 清洗表面残留物,补灰,打磨等一系列表面处理。
② 采用环保型优质油漆烤漆处理。烤漆房须无尘埃颗粒车间,烤漆表面涂层三涂三烤处理,涂层厚度大于或等于35微米。
③ 油漆色彩要符合设计方案要求,表面不能产生颗粒状物,划痕、气泡、颜色要均匀。
4、丝印工艺要求:
① 菲林冲制网版,丝印表面用酒精或白电油将表面清理干净。
② 丝印色彩要符合设计方案要求,字体及图案笔划清晰,无变形、锯齿等缺陷。
5、完工外观要求:
① 安装完成后标识牌外观精美,表面无螺钉,无划痕、气泡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烤漆须无明显色差,所用材料符合设计方案要求。
② 标牌安装方式易方便面板更换及维护。
6、所有标识系统的图形应符合“GB10001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最新的规定要求;
7、标识系统的中英文字应符合国家和采购单位有关标准的规定,标准中没有的,译文需经设计单位和采购单位确认;所有标识标牌的中英文文字、颜色等在制作前,均需书面提交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8、标识系统本体的各种金属型材、部件,连同内部型钢骨架,应满足国家有关设计要求(应符合抗风载荷的要求),保证强度;收口处应作防水处理;
9、标识系统必须保证安装牢固,拆装方便。所有标识系统的安装挂件、螺栓均应镀锌防腐处理。所有标识系统的安装,需与其它设施密切配合,不留隐患;采用型材的部分,其切口不应留有毛刺、金属屑及其它污染物;
10、标识系统成品的表面,不论是原有表面或有其它涂复层,其表面均不得有划痕和碰损;所有标识系统均应考虑安装及检修的方便;
1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有标识系统的用材、式样、颜色、加工工艺及安装形式等,中标后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调整,须得到采购单位认可,否则无条件返工或退货,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负。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予以配合。
12、中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不定期对中标标的物的制作过程等进行查看,如果发现中标单位存在违反本次采购标的物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相关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技术参数:
1、 亚克力性能要求:
具体指标如下:
① 板材拉伸强度:≥75MPa
② 板材弯曲强度:≥120MPa
③ 洛氏硬度:≥100HRM
2、304#不锈钢性能要求:
所有不锈钢构件采用304号不锈钢,金属元素成分符合GB/T 3280-1992、GB/T4239-1991规定。表面发纹处理,平整无乡痕,纹理均匀、清晰、顺畅。阻燃防火引用标准:GB8624-1997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3、灯管灯座性能要求:
灯箱内光源额定电压AC220V,电频率50HZ,平均寿命大于8000h;荧光灯管为自然色,符合GB10682或IEC81的规定,色温6400K,显色指数不小于85,功率因数不低于0.55;有良好的透光漫射性能在灯箱中均匀分布,使灯箱表面亮度均匀,无阴影;灯具包括光源、电感式或电子式,镇流器,符合相关的IEC及ZBK标准。
4 、阳极氧化铝型材(牌号:6063T5)的技术指标和性能:
① 平均壁厚:≥1.3mm
② 平均膜厚:≥10 μm
③ 型材弯曲度≤0.3mm(任意300mm长度上)
④ 型材扭拧度≤0.017mm(每米长度上)
⑤ 装饰面凹陷间隙:≤0.2mm
⑥ 提供2年以上质保。
5 、油漆性能要求:表面涂层参照YS-T429.2-2000国家标准
六、质保期:二年
七、保修期:二年
八、售后服务要求:
1) 二年免费保修,所有标识标牌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
2) 响应时间要求:即时响应(包括电话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4小时内到场处理,24小时内排除故障;若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排除故障时,卖方须负责采取应急措施,提供冗余服务,维持其设备/材料的正常使用。
九、交货要求:
1)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用户方使用。
2)中标人须在标识标牌加工前进行尺寸、式样核对并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有权对部分标识、标牌的数量、款式、尺寸做出调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十、违约责任
中标方供货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需方除退货外,以货款总额的30%处罚供应方:
1、供应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标识制作项目供货,或验收不合格,需方提出更换而供应方拒不更换。
2、所供标识制作项目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如有发生争议,可双方协助解决。
十一、招标具体细则:
1、采取综合评价,最低价格优先的评议方式。
(1)医院将组织院内相关人员进行开标和资格审查。选出符合招标条件的应标者。
(2)通知符合条件的应标者参加商务洽谈。
(3)供应商轮流进场,进行厂家的介绍和价格商谈。
(4)最终以综合评价,同等条件价格最低的为中标者。
2、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将标书(密封)递交到我单位。
3、标书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材料,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2)投标人的暗标价(包括采购明细表各项目报价及总价,并加盖公章)。
4、评议会评选出拟中标单位后,将招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5、中标方接到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需方签订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合同,如因中标方原因超过规定时间不签订合同的属违约,招标方有权选择另一投标单位。
十三、付款方式:
银行结算。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准确有效的转账号及开户行。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5-82889999-3122
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5日
报名地点:福田区红荔路2004号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3栋四楼后勤总务科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后勤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