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应店街镇2017-2018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编号:绍天源2017-0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诸暨市应店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应店街镇2017-2018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内容为诸暨市应店街镇2017-2018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采购预算为49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项目须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备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安装等能力,注册资金在100万(含)以上且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12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镇街部门交易信息板块,交易信息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保证金收据原件。
3、自2017年7月14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预中标单位预中标公示期间提供)。
八、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收款单位:应店街镇集镇建设;开户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应店街支行;银行帐号:2010 0003 2654 495;款项用途:保证金。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汇款凭证。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17年9月14日1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应店街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1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应店街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
十一、业务咨询:
业主单位联系人:何加路 ;联系电话:13735310568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雷宁 ;联系电话:13758578610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zjztb.gov.cn/TPFront/infodetail/?categoryNum=028005005002&infoid=ca23efbf-e422-4a4a-b05e-d948fa52980f
诸暨市应店街镇人民政府
绍兴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