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标识标牌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0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福建省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标识标牌项目招标公告

对景区的本次招标的所有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咨业[2017]1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标识标牌项目(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8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对景区的本次招标的所有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80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标识牌或制作标识牌或安装标识牌或标识牌设计等内容)。
3.2.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含800万)。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人员。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 6 日至2017年 9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锋村中墩展进巷60号美墩一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6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银行保函形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鼓岭宜夏村;
邮政编码: 350001 ;电话:0591-63196891;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锋村中墩展进巷60号美墩一弄,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67663,传真:0591-87867663
联系人:陈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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