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兴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泰兴市公安局门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TXS20170912401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公安局门牌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
门牌种类
规格(mm*mm)
数量
材质
颜色
小门牌
150*90*1.2
78140
铝牌
蓝底白字、字底色带夜光反光膜
中门牌
270*170*1.2
11826
钛金
金底汉字黑字,数字红色
大门牌
530*370*1.0
1930
钛金
金底汉字黑字,数字红色
合计
91896
招标人:泰兴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国庆东路48号 地 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 赵先生 联 系 人: 焦女士
电 话: 0523-87955178 电 话: 13182239189
四、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价:12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2)付款方式: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按采购人要求安装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无任何问题,一次性付清。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或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具有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为制造商或生产商;
(2)供应商必须具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标牌质量符合《地名、标志》GB17733—2008标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 09月08日起,2017年09 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1时 30 分,每日下午14时30分到18时00分。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星火路356号一楼,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斜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20000元
缴纳账户户名: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1766344052501958
开户银行: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
缴纳方式:电汇
2、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汇款单据,先到泰兴市星火路356号一楼开具保证金联系单,再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
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鼓楼东路东首)六楼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附件: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18 日 18:00 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视为放弃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现场递交至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或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961287971@qq.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参考格式:
投标确认函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
投标联系人: ,
手 机: ,
传 真: ,
邮 箱: 。
日期: 年 月 日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