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昭通南、靖安服务区安装发光字体标识牌采购,已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销售工单滇基[2017]8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昭通石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3 采购内容:昭通南、靖安服务区安装发光字体标识牌,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 采购预算:49.00万元
2.6 交货地点:昭通南、靖安服务区
2.7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3.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象设计及营销策划、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等);
3.3 供应商还需具备以下标准:
(1)企业成立2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4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不低于150万元(指广告创意与设计制作的营业收入),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诚信经营。
(6)有职工5人以上,其中6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有专职广告审查人员。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人才培训经费投入。
(7)提供两项及以上2014年至今承担过5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5 磋商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7年 09月07日至2017年09 月13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通大道创盛佳园小区一栋九楼9-E室)。
4.3 获取磋商文件所须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象设计及营销策划、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等)、(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3)提供两项及以上2014年至今承担过5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原件、(4)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证件资料须复印一份加盖公司鲜章装订成册,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查】。(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6)授权委托书原件、(7)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4 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5. 磋商保证金的相关事宜
5.1 磋商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年09月22日17时00分止
5.2 磋商保证金交纳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3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昭通昭阳支行
开户名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
开户账号:53050163613600000124
5.4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6.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8日09时00分。
6.2 磋商时间:2017年09月28日09时00分。
6.3 磋商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通大道创盛佳园小区一栋九楼9-E室)。
6.4 递交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采购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昭通石油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晨曦路34号 地址:昭通市昭通大道创盛佳园小区一栋九楼9-E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70-2157927 电 话:13238608899 0870-216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