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站(点)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湘潭县司法局 的 湘潭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站(点)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17】092106,委托代理编号:LYZC-170920)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站(点)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17】09201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预算
整 包
湘潭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站(点)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41196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与服务
合同条款
整 包
湘潭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站(点)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1. 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质量要求:合格;
3.服务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接到采购方上门服务要求,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上门服务,不得延误不得影响采购方工作;
3.设计制作并且安装到全县每个村
1、质保期:一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交货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期满后无息付清。
3、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营业范围)(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9 月 14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 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县司法局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
电 话:左琴
联 系 人:138752265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 邓超 江媛
电 话:0731-58610173
传 真:0731-5328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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