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重要题词指示标牌和“四句话、十六字”标牌标语制作安装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ZT-2017ZF21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重要题词指示标牌和“四句话、十六字”标牌标语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HNZT-2017ZF2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玥
项目联系电话:132724906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方式:姚先生158733995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玥 13272490627
代理机构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庆云街道谭家塅村村委会四楼(碧玉花园前300米)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二、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9月13日8:30至2017年9月19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庆云街道谭家塅村村委会四楼(碧玉花园前300米)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
地点为:株洲市芦淞区庆云街道谭家塅村村委会四楼(碧玉花园前300米),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附件: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清单名称
页码
备注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间: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提交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重要题词指示标牌和“四句话、十六字”标牌标语制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ZT-2017ZF21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谈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重要题词指示标牌和“四句话、十六字”标牌标语制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ZT-2017ZF216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包括对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14个消防分队标牌标语的制作及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