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磐安县水务局就磐安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PACG2017-GK-038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磐安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1
项
106万元
附件
0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或设计安装能力,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9-15至2017-09-2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发售地址: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建筑业大厦21楼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1 09:30:00
七.投标地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安文镇花月路211号县建筑大厦22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7-10-11 09:30:00
九.开标地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安文镇花月路211号县建筑大厦22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0元
交付方式: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支行
银行账号:1590101201049000023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 4.投标报名表原件。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傅俏芸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5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21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2、采购人名称:磐安县水务局
联系人:傅夏夏
联系电话:0579-84668101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江滨路7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施尚海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街88号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2.zjzfcg.gov.cn/new/sxcggg/10724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