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华艺术宫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1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上海市中华艺术宫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中华艺术宫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华艺术宫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906-085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17-0926)
3、预算编号:00-17-0737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牌标识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收到招标人电子文本后的24小时内制作完成并上门安装结束。
7、采购预算金额:250000.00元(国库资金:2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9-1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9-22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步骤一:上传如下材料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 组织机构代码证;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 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若已更换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9-15 17:00:00至2017-09-22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步骤二:供应商在步骤一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登录代理机构网上报名登记系统( http://139.196.34.51:8081/pm/baoming.aspx,点击“供应商报名”)录入相关企业信息。供应商完成上述两个步骤视为成功完成报名并携带上述资料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步骤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0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0-10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
七、其他事项
标书费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户 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帐 号:31641800003023916注:标书费汇款须以投标单位对公账户汇款。本公告有效期至2017年9月22日止。
采购人:上海美术馆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南路161号 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
邮编:200126 邮编:200063
联系人:李胜 联系人:沈思骏
电话:20202010 电话:021-52555817
传真:/ 传真:6244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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