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服装城一期商场一至三层导向工艺牌制安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对国贸服装城一期商场一至三层导向工艺牌制安采购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国贸服装城一期商场一至三层导向工艺牌制安采购
二、项目编号:HC-HFCG20170137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内容:商场1-3层导向工艺牌制安(详见参数)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供货期:2017年10月31日前供货
供货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3号
七、对报名供应商要求:
7.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7.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7.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磋商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4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参加磋商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磋商项目负责人本人。磋商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磋商活动,磋商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磋商代理人的名义代替磋商项目负责人磋商。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6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磋商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7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项目磋商。
7.8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严禁参与招投标活动。
八、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方式、时间: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须拟派该单位的单位法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和近三年类似业绩(已经过备案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为佐证材料,近三年指2014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26日之间),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为公告期内)。以上证件经核验合格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前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进行现场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九、勘查现场时间、地点:本项目请自行勘查现场后方可报名。
十、文件质疑: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可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单独提交),磋商小组将对质疑内容进行论证答复。如属无效质疑,将现场书面通知质疑人;如属有效质疑,磋商小组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执行。
十一、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10时,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5室)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公司拒收。
十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5室)开标大厅
十三、磋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拒收。
采购人名称:哈尔滨国贸服装城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
联 系 人:王远军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86296394
传 真:0451—86296394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