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燕家台村传统村落旅游标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燕家台村传统村落旅游标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燕家台村传统村落旅游标识项目
项目编号:DH-2017-M01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用途:公共服务
采购内容:旅游标识牌,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财库[2016]125号),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8.127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A口出,向北走路西金色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变更后的证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明书需写明办理事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须写明授权范围)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社保中心开具的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A口出,向北走路西金色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雪娇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上清水村
联系方式:高工 010-608551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雪娇 010-64956207-800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