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林口县城市建设管理处委托,对林口县城市建设管理处城镇道路标示标牌购置及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7]lkcg-1-0411。
二、招标项目:林口县城市建设管理处城镇道路标示标牌购置及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林口县交通引导标志范围内指路标志、路名标志、旅游等标志的购置及服务。其他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284万元整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近三年(2014-2016)有过同类项目生产、制作、安装经验;提供同类项目规模以上的业绩证明;
5、供应商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必须按所投产品提供相应的样品、产品介绍书及能够证明企业生产及安装能力的相关材料;
7、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公安部门出具的标志牌检测报告。
六、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公休日除外),每日9:00时—11:00时,14:00时—16:30时(北京时间)。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安部门出具的标志牌检测报告、近三年同类项目规模以上的业绩证明、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林口县站前大街与明华路交叉口西150米,原乡企局二楼)。
八、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地点:2017年10月10日10:00时,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林口县站前大街与明华路交叉口西150米,原乡企局二楼)。
九、实物展示:资格预审当日供应商需现场提供所投标实物样品(详细内容请参阅资格预审文件),由资格预审专家小组现场审核,符合此项目招标参数需求的实物样品,供应商可通过资格预审取得投标资格;不能提供或不符合此项目采购需求的实物样品,经资格预审专家小组评定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7年10月10日15:00时,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林口县站前大街与明华路交叉口西150米,原乡企局二楼)。
十一、标前答疑会:投标供应商应按时参加答疑会,如期不到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有不明或误解等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请供应商准时参加,否则后果自负。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林口县站前大街与明华路交叉口西150米,原乡企局二楼)。
十四、联系方式:黑龙江省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157699
地址:林口县站前大街与明华路交叉口西150米(原乡企局二楼)
保证金汇入行:
户名: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口支行
帐号:23001706250050506484
电话:(0453)3582566
采购人:董先生
电话:13946326788
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