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四川省总队医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第一章 采购邀请
武警四川省总队医院(采购组织机构)拟对已通过武警四川省总队医院党委会决议通过的武警四川省总队医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洽谈。
一、项目编号:WJ-2017-2353-2725-0004号
二、项目名称:武警四川省总队医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医院资金
四、项目内容简介:
武警四川省总队医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项目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八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标人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六章)。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武警四川省总队医院政治处宣传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548号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人民币2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盖单位鲜章,介绍信格式自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15:00 (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7年10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并提交。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快递的磋商响应文件。
八、磋商地点:武警四川省总队医院机关会议室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548号 。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四川省总队医院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548号
联 系 人:税助理
联系电话:0833-245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