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第三中学校园文化制作与安装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就庆元县第三中学校园文化制作与安装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17 20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校园文化制作与安装(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其中设计费按中标价的3% 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给相应的设计单位)。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供货、安装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磋商保证金缴纳:磋商保证金14000元,保证金要求从响应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投标截止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同时请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201000015435743;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578—6271198。
八.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接受响应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开标后由磋商小组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才具有磋商资格。
九、磋商文件:可通过网上下载或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份,售后不退,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十、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人应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15: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文件处理)。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15:00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磋商会议,响应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响应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未能按要求提交证件的视为不合格响应人,将拒绝其进入磋商程序)。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联系人:朱海军、陈龙娇; 联系电话:0578-2121173
业主联系人:吴承飞; 联系电话:15925787256
招标人:庆元县第三中学
附件下载地址:
http://qy.lssggzy.com/qyweb/infodetail/?infoid=172a1d9b-ed90-4df8-8d81-8ce3ec918be1&categoryNum=07100200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