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国投大酒店标识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2017-10-2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苏省盐城国投大酒店标识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盐城国投大酒店有限公司拟对盐城国投大酒店标识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进行招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投标。
一、发包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盐城国投大酒店标识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
2、发包内容: 盐城国投大酒店标识的制作、运输、安装、维修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造价约39万元。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45个日历天内完成材料的制作、运输、安装、维修等工作。
4、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为 “合格”,提供符合现行有关验收标准的合格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招标项目制作、供应及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为: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元(现金)当场递交。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招标人处,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3.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3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四、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
请投标人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座3AF,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六、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国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杨莉君
电 话:0515-80552035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 系 人:吴满霞
电 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传 真:0515-8980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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