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17-10-2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上海市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无行贿犯罪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20171023-235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7-2098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在浦东新区区域内对陆家嘴和三林片区、高桥和川沙片区、临港和惠南片区内的浦东分局各公安窗口大厅背景墙改造(文字整改)及会议室挂墙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包件1:陆家嘴和三林片区标牌制作安装预算金额230,880.00元;包件2:高桥和川沙片区标牌制作安装预算金额156,440.00元;包件3:临港和惠南片区标牌制作安装预算金额172,996.00元。各包件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560316.00(国库资金:560316.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0-2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0-30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所有上传资料需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非特别注明不接受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如无三证合一,则需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双面);(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年-2017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0-25 17:00:00至2017-10-30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1)潜在的谈判供应商在上传资料成功且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请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2幢303室(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场接受报名验证并领取竞争性谈判纸质文件,逾期不再办理。(2)现场报名验证需携带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招标代理人将核验各潜在投标人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资料与现场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通过现场验证合格的供应商将确认其网上报名成功,现场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每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7-11-0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7-11-07 13:3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2幢303室
2、谈判地点: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2幢303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谈判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并加盖公章)。2)、谈判文件规定需要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3)、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投标人需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一般情况下,每个工作日审核报名资料不少于1次。如上传资料24小时后仍未被审核,请电话联系项目经办人。2、审核不通过的,会写明理由。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资料,不限次数。3、答疑与澄清: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2017年10月31日上午10点前通过书面传真或邮件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4、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丁香路655号 地址: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2幢303室
邮编:200135 邮编:201206
联系人:陆智宏 联系人:朱爱莲
电话:13386261778 电话:13817122840
传真:021-22047047 传真:021-583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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