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楼体立体字标识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DSY-2017-066
二、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楼体立体字标识制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楼体立体字标识制作采购项目
1项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1、领取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行政楼610室
2、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 12:00 (北京时间)。
注: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先提交以下资料,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方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证明文件: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须含评审内容),打印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单位向市人民检察院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网上进行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9日 14:00 (北京时间)评标开始前30分钟提交至评标办公室。
七、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投标文件首页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招标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投递,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刻录)。
3、投标文件的标书内容应当包含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持原件备查。
4、招标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八、(评标)时间:2017年11月9日 14:30(北京时间)。
九、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下评标的方式,评标程序如下:
凡参与竞标的投标人前往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评标室现场并填写投标登记表,由招标项目负责人验明相关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文件后,我院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609评标室。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沈女士 0755-23360099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