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项目名称:地名标志牌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TSZFCG(2017XJ)88号
三、采购单位名称:和田市民政局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采购需求概况:
(1)设备名称:地名标志牌
(2)采购预算:44.78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相关服务
(5)交货地点:和田市民政局指定地点
(6)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报名时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公司鲜公章,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2016年《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检验合格证》。
七、供应商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均为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询价采购文件售价及领取地点:
拟参加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九、投标保证金:5000元(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我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否则按废标处理)
开户名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行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账号:107031722125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壹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7年11月1日上午13: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疆内中小微企业产品;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疆内相关部门《名优产品目录》的产品。
十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日上午13:0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
十四、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五、联系 人:邹玉珍、卜峰 电话:0903-7828993、0903-7828995
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