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葛屿新苑标识导向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17-11-0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福建省葛屿新苑标识导向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葛屿新苑标识导向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R招字第2017-02-0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葛屿新苑标识导向系统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葛屿村;
2.2工程建设规模:约8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葛屿新苑标识导向系统工程包括设计范围内户外、户内、地下室导示系统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95003元;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制作并安装完毕;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标识标线有关标准精心组织制作、安装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生产标识导向系统的厂家)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中须注明生产标识导向系统等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文字说明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其注册地点须在福州市(含平潭)行政区域范围内。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生产标识导向系统的厂家、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生产标识导向系统的厂家(或施工单位)只能与一家施工单位(或生产标识导向系统的厂家)联合)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依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交通标线涂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JT/T280-2004《路面标线涂料》有关技术标准,投标人需提供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工程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23827-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工程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3.5.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投标人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10.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7 日至2017年 11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标段招标文件每份售价9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7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1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及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一中路48号鑫国大厦,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3346462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邮 编:350001
电 话:83743958,传真:0591-83743958,
联系人: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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