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文物管理局(采购人)的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旧址标识系统工程(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211,委托代理编号:HNYG-2017-CL00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旧址标识系统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21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块 )
预算(元)
货物类
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旧址标识系统工程项目
476块
897962.79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允许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货物类
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旧址标识系统工程项目
道路交通指示牌(F杆):面板HTK3mm铝板,背面加强筋,3M钻石级反光膜,直径273镀锌立柱,直径140横梁,C30混凝土预埋;规格(mm):4870*8000;道路路灯杆灯箱:1.5mm不锈钢造型,进口汽车烤漆,内置LED光源,双面;规格(mm):1220*1660等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
供应商应保证接到采购方上门服务要求,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上门服务,不得延误不得影响采购方工作。
1.质保期:1年。
⒉付款方式: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后(经茶陵县财评及审计局评审后)支付工程款95%,预留5%质保金,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余款。
⒊交货时间: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于2017年11月25日前完成供货、安装、施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竞争性谈判项目允许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公司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
6、其他说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等;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则视同持有该三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为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服务大厅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采 购 人:茶陵县文物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 琦 联 系 人: 陈科明
电 话: 0731-25218429 电 话:18273378488
地 址:茶陵县云阳街道办事处前农委员会 地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