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7年卷烟营销中心制作铝合金LED超薄广告灯箱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YG2017-1115
一、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7年卷烟营销中心制作铝合金LED超薄广告灯箱项目经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17年卷烟营销中心制作铝合金LED超薄广告灯箱项目。
2.2招标范围:需要制作安装铝合金LED超薄广告灯箱约781个(暂定数量),预算费用约29.93万元。
2.3供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供货和安装。
2.4供货地点:7县2区域城乡零售终端。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 11 月 21 日至2017 年 11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到玉溪市文化路62号葫芦商贸城牌坊斜对面丑小鸭汽车美容中心2楼报名,投标人未提供上述资料,报名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2号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80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2号
邮 编:653100
联 系 人:苏云松
电 话:0877-296679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玉溪办事处地址:玉溪市文化路62号葫芦商贸城牌坊斜对面丑小鸭汽车美容中心2楼
邮 编:653100
联 系 人:李雪娇
电 话:0871-63335201、1388843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