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分类宣传亭(宣传牌)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南通市崇川区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分类宣传亭(宣传牌)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分类宣传亭(宣传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CCCG201797(ZB31)。
三、项目需求:
南通市崇川区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分类宣传亭(宣传牌)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项目预算:22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自2014年5月1日以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等材料的原件,供资格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9时00 分。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4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方可递交经密封包装的书面纸质投标文件。
3、不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4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9时0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4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含信用记录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一、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5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年度合同价款的10%。
十三、投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200号 ;
联系人:吴晗亮;
电话:15996657590。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02室;
联系人:沈红英;
联系电话:0513-89011001;
传真:0513-85518108;
邮箱: sitc.js@vip.163.com。
十四、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 20 “日历天”。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