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拟对我院修缮工程标识标牌制作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LHZXYY20171102
二、 招标项目名称:修缮工程标识标牌制作
三、 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1号楼(门诊楼) 总务科819室 。
2.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 11 月 22 日- 2017 年 11 月 27 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 11月 27 日 15 时 00分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含标识标牌及平面图文设计经营范围(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网页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其他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开标时间: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六、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1号楼(门诊楼)八楼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开评标现场提交
八、其他要求:
1.提交投标书正本和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需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2.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4.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5.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对已领取了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而又未以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电 话: 0755-28026232
联系人: 万工
龙华区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