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中心医院就金华市中心医院标识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JHHX2017-HW11174-ZFCG76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金华市中心医院标识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1
批
65.00万元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二)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7-11-27至2017-12-1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2. 报名/发售地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7-12-19 09:30:00
七. 投标地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开标时间:2017-12-19 09:30:00
九. 开标地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标项一: 1300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转帐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银行账号:018899078700012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位置: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223007
传真:0579-83223038
地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2、采购人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张丽花
联系电话:13586999129
地址:金华市人民东路36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4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zjzfcg.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34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