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路牌新设及旧路牌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2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路牌新设及旧路牌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临潼区路牌新设及旧路牌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临潼区路牌新设及旧路牌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HZB2017-G-05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
地 址:西安市临潼区桃源路83号
联 系 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乐坡沁水路1266号
联 系 方 式:
五、采购内容、预算及要求:
采购内容:西安市临潼区路牌新设及旧路牌改造
路牌新设:203个
路牌改造:166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伍拾肆万叁仟壹佰零伍元整(¥:543105.00元)
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说明)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公章),依法不需缴纳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
5、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 11 月 24 日---2017年 12 月 01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长乐坡沁水路草北小区商务楼四层;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 月 14 日下午14:00截止(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12 月14 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西安市长乐坡沁水路(长田路)草北小区商务楼四层第一开标室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孛明 雷敏
联系方式:029-8933189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城支行
账 号:381011580000091472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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