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医疗卫生中心标示标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黄浦区医疗卫生中心标示标志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须提交“供应商”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供应商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浦区医疗卫生中心标示标志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1122-306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2017-946)
3、预算编号:02-16-61205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黄浦区医疗卫生中心,主要实施内容为黄浦区医疗卫生中心标示标志供货加设计安装。保修期:不少于3年(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普育东路58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安装完毕。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151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51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7-11-24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2-01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黑白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供应商证明其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以上材料除在网上电子采购平台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1-24至2017-12-1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4 日16:00:00时至2017年12月 1日16:00:00时,(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9:3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2)现场付费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7-12-05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7-12-5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1.纸质响应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贰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事项
1.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至现场提交资料及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2.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3169 7100 0067 419753.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