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中医医院因扩容改造工程需要,拟进行标识设计及一期工程采购安装招标,一般参数、规格及要求见附表,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回函报价和竞标。现将采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与投递报价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05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参与时,需出示具备该产品生产或销售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1、 工期、投标报价表;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等相关内容;
3、 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投标设计安装方案;
5、 产品材料、性能、参数说明;
6、 售后服务承诺;
7、 需提供南京市市场用户名单(投标方必须有三级医院的经营业绩);
8、 本次采购限价为10万(含设计、材料、安装、措施、税等全部费用);
9、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仟元。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保证金可开标前递交。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式:现金、支票。若投标人提交银行转帐支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
收款人:南京市秦淮区中医医院
帐 号:10105301040003176
开户行:农行集庆门支行
10、请胶装密封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备注:以上报价文件清单均需加盖公章,封装完成按时送至我院设备科。
三、项目联系人:
南京市秦淮区中医医院
附表:
名称
一般参数及规格及要求
备注
秦淮中医院标识设计及工程一期采购安装设计
符合招标方要求,要求中式简约风格,标识清晰完整,能彰显中医文化氛围;
种类、数量、材质、
规格。
(1)楼层索引:亚克力切割外形,图文丝网印刷,7个;
(2)吊牌;不锈钢,表面汽车烤漆,图文丝网印刷,7个;
(3)方向指示牌:亚克力切割外形,汽车烤漆,图文丝网印刷,31个;
(4)科室牌:亚克力切割外形,分色汽车烤漆,图文丝印,115个;
(5)名医堂科室牌:亚克力切割外形,图文丝网印刷,8个;
(6)卫生间标识:亚克力切割外形,分色汽车烤漆,图文丝印,6个;
(7)贴墙标识牌:亚克力切割外形,图文丝印,12个;
(8)病房门牌:亚克力切割外形,45个;
(9)楼层牌:亚克力切割外形,图文丝印,24个;
(10)电梯号牌:亚克力切割外形,图文丝印,12个;
(1) 材质、数量仅
提供投标报价参考使用;
(2) 投标方案里的
数量、报价建议以现场实测为准;
(3) 结算以中标方
方案及实用数量、材质为准。
投标报价含但不限于设计费、样品费、材料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包括埋地基础等)、保险、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限价10万元。
结算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
最终结算价格根据实际制作数量按实结算,但不突破招标限价10万元;
质量技术要求
(1)提供符合招标人愿意的深化图纸,并按图进行制作和安装;
(2)深化设计及产品制作安装后的尺寸比例、外观效果应与平面效果图相符;
(3)成批产品批量制作安装前,投标人应先制作安装单个产品供招标人确认;
(4)产品所使用的各种钢材均应使用符合国标标准的材料,折边及连接缝应光滑平顺;
(5)产品使用的其他材料应为优质产品,并符合环保要求,所含有的可能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元素不得超过限量标准;
(6)户外产品应做好防腐、防水、防紫外线老化的措施;
(7)产品烤漆表面应保证光滑致密,可靠耐磨,无明显气泡、划痕、鼓包等瑕疵。丝网印刷和反光膜字符、图画应清晰平正、无明显瑕疵;
(8)标识各部应连接可靠、整体横平竖直,埋地的产品稳固牢靠,抗风耐雨,不得歪斜松动;
(9)存在管、柱等空腔构件的标识应将空腔密封,不得暴露(泄水孔除外);
图纸不明确、含糊或不完整的,投标人提供补充方案或设计,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等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需提供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评标、定标标准
采用综合打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总分100分:公司资质、业绩情况15分;投标报价20分;投标设计、施工方案45分;安装售后维保情况20分;
其他注意事项
(1)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符合、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和图纸,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凡是影响投标报价的费用,应在投标书中另行列项单独报价,一经中标,不能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
(3)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书,不得擅自更改上述文件条款的规定。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文字与数字的误解、漏阅而引起投标文件的错误、遗漏、费用计算有误等,形成投标报价内容的差异,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时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凡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鉴之处,均应加盖(文面印鉴复印件无效)。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人提出进行的或是投标人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加盖印鉴;
(5)本招标文件及在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附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均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文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有疑异之处,请在投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一旦投递标书即视为默认我院招标文件条款。
吴健,联系电话:025-86623546-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