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城区道路标识标牌建设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普安县城区道路标识标牌建设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GZCX(2017)-XY-010号
3、项目序列号:GZCX(2017)-XY-010号
4、项目联系人:何发超
5、项目联系电话: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920,000元
(4)最高限价:92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具体功能区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要求; ②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维护保养能力和技术培训服务。 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 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原件; ⑤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 托人身份证原件; ⑥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 (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1、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叁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其他要求: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 年以上。 2、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造价员 1 人,资料员 1 人。 6、投标公司需在检察院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 项目报名要求:需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报名时请提供上述要求的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请报名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所提交资料的经营范围与该项目不符合的做无效标处理,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11-28 09:00:00至2017-11-30 16: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市铭都公寓C栋30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12-01 16: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12-01 16:00:00
12、开标地点:兴义市海钰酒店二楼会议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11-28 09:00:00至2017-11-30 16: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义南盘江支行
帐 号:23969001040013812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
联系地址:普安县
项目联系人: 陈警官
联系电话: 13708598866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兴义市铭都公寓C栋303室
项目联系人: 何发超
联系电话: 0859-366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