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会议中心标识牌采购及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2017-100-C)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述
1.1工程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会议中心标识牌采购及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丽水市大众街15号
二、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本次磋商的内容“会议中心”发光大字及“丽水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丽水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不锈钢烤漆文字等标识购买及安装工程,报价包含内容:报价包括设计费、材料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安装材料费、人工费、二次搬运费、措施费、水电费、保险、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
2.本报价为固定总价,除非招标人同意,否则在合同执行期间和执行范围内一律不得调整。投标时,投标方自制投标清单明细。
3.质量技术要求:
(1)“会议中心”标识字体为魏碑体;LED发光字(红色),字体大小:高1.5米。“10”标识与“会议中心”标识并排,字体为魏碑体;LED发光字(白色),字体大小:高1.5米。
(2)“丽水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丽水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标识字体为宋体,高度为0.46米,各名称前附上圆形标志,高度为1米。
(3)产品所使用的各种钢材均应使用国标钢材,焊接均为满焊,并应打磨光滑。折边及连接缝光滑平顺。
(4)产品使用的其他材料应为优质产品,并符合环保要求,所含有的可能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元素不得超过限量标准。
(5)户外产品应做好防腐、防水、防紫外线老化的措施。
(6)产品黑色烤漆表面应保证光滑致密,可靠耐磨,无明显气泡、划痕、鼓包等瑕疵。。
(7)标识各部应连接可靠、整体横平竖直,稳固牢靠,抗风耐雨,不得歪斜松动。
(8)存在管、柱等空腔构件的标识应将空腔密封,不得暴露(泄水孔除外)。
4、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5、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货到现场30日内付至50%,安装完成30日内付至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完成6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
(4)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的两年期满后无息付清。
(5)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直至乙方出具发票为止。
三、投标人基本条件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能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
四、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与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开标与评标采取招标人自行组织,内部评定的方法。
2.评标内容:综合评标,得分最高的公司为中标人。
3.评标、定标标准如下:
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
评分细则
满分分值
1
资信分
提供国家一级广告企业资质得10分,二级资质得8分,三级资质得6分,无资质4分
10
2
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每迟1天扣1分。
5
3
售后服务
质保期2年得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在丽水市范围内具有固定的安装、维修、服务机构得5分(须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其他承诺的维修服务及配件供货等服务满分得2分。
10
4
业绩及市场占有率
评委对投标方及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情况进行评议,每提供一份近三年5万以上的发光字合同加2分,以浙江省内为准,满分10分。
10
5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根据文件编制是否有序、装订整齐、书面整洁、内容详实得0-5分。
5
技术总分
40
评标办法及标准: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投标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的配置、性能说明及价格,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评分法最终决定中标人,评分满分为100分,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评标内容得分的汇总得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最终中标人,如两家投标人得分相同,投标价低的为最终中标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1位。评分标准:
(1)技术分40分
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判,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技术资信分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1位)。各投标人的得分允许一致。
(2)商务(价格)分60分: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60;
五、磋商工作活动程序和日程安排
1.磋商文件发放
有意向投标人自行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磋商文件。
2. 各投标人递交磋商文件
2.1 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5日上午11点30分前将投标书送至丽水市人民医院8号楼4楼采购中心,
3. 招标人自行进行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4. 联系人:王震宇 联系电话:18957093351
孙 慧 联系电话:18957093180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ls-hospital.com/info.aspx?Code=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