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标志及视觉形象系统设计项目 采购公告

2017-12-0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苏省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标志及视觉形象系统设计项目 采购公告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标志及视觉形象系统设计项目 采购公告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标志及视觉形象系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JSDY-2017112001
2、项目名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标志及视觉形象系统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19.9万
1、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规定的条件:
(1)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在参加竞争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
(5)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特殊资质要求:无
4、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在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出售方式: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珠江路新世界中心B座1201室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具有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响应文件一览表和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一式四份,三份为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材料,一份单独装在信封中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作为采购单位评审前资质审查依据。
6、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时30分
7、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评审地点:
南京市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B座1201室
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毅
联系电话:18551802006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悦
联系电话:025-68858626
传 真:025-84068870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B座1201室
邮 编: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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