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户外标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2-1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北京市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户外标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户外标识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户外标识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TC17067VF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户外标识的设计、制作、供货及安装、第三方检测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及安装能力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具备其它法规规定的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2月22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2月08日 12:30 至 2017年12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12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22日 13:00 至 2017年12月22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2月22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应答文件中提交了《磋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应答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项目联系人:潘小丽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0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海晓010623018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小丽0106210804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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