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魏县民政局更换城区街路地名标志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1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北省魏县民政局更换城区街路地名标志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代码:
0113043420171207008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数量:
1
项目名称:
魏县民政局更换城区街路地名标志牌采购项目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魏县民政局更换城区街路地名标志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ZJAZB-2017-31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采购预算金额:924000.00
采购用途 : 城区街路地名标志牌采购及安装,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 投标人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 上述证件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散装报名资料不予接收,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如有发现材料、数据不实,其投标无效。 四、根据:财库《2016》125号、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供应商如是失信企业将被限制其投标活动。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参加本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由工信部认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受理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2-0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2-12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货时间:供货安装周期:7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8631005985
备注:备注: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ebggzy.cn)通知公告中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采购代理单位对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人名称: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 :魏县平安路9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坤 0310-520656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郝方灿18631005985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1/bidingAnncDetail_121829.html?citycode=130000000-130400000&cityname=%E9%82%AF%E9%83%B8%E5%B8%82&sourc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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