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壶关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全域旅游十三个村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1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山西省壶关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全域旅游十三个村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壶关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全域旅游十三个村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壶关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全域旅游十三个村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全域旅游十三个村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YD180101A
二、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一包,投标人对所投标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内容:全域旅游十三个村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具体明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范围:具体的采购范围、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招标控制价:1994564.00元;采购预算:19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有效)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在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1月0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壶关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壶关县县城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1523558190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55-3011388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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