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现就桐庐县中医院标识、标牌类物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提供本国货物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TLXZYY2017-XJ-03
二、 项目名称:桐庐县中医院标识、标牌类物资采购
三、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
五、招标有效期: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六、投标人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相应产品制作、安装的广告公司。
七、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地点及要求
1、发放时间:2017年 12月 14 日至2017年 12 月 18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 ; 下午:14:00-16:30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桐庐县中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行政楼4楼424室)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
⑶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账户:桐庐县中医院
账号:30106896001815010799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桐庐支行
2、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银行转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形式转入指定的账户(标注投标项目名称)。
3、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22:00(北京时间)前足额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到达桐庐县中医院账户,投标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未在截止日期之前到账的作无效处理。
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人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 20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送交到桐庐县中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行政楼四楼424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20日14时30分在桐庐县中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八、其他事项:
1、 我院将在http://www.tlxzyy.com网上发布本项目的公告、更改通知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投标人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开标大会,事后不得对采购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九、业务咨询:
联系人: 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1-58500808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tlxzyy.com/ueditor/php/upload/file/20171213/1513126072279089.doc
桐庐县中医院采购中心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说明
1、 招标文件构成:
⑴、招标公告,⑵、投标须知;⑶投标报价;⑷、供货协议
二、 投标文件
1、 要求: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⑴、证件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账户、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⑵、投标报价单。
3、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⑴、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以转账的形式提交院财务科。
⑵、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⑷、定标后,中标方原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⑸、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A: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B:由于中标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⑴、投标文件袋前后封口处需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由投标方代表签名,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
⑵、投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须加盖公章。
⑶、投标文件一律用电脑打印,除投标方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有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或加盖确认章。
三、开标和评标:
1、 开标:
⑴、开标时,投标方代表先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拆封唱标。
⑵、开标时由我院纪检监察等相关科室人员共同参与。
2、 澄清:
⑴、唱标结束后,投标方代表可就唱标过程中发生错唱、漏唱的部分要求澄清,但澄清要求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实质性范围。
⑵、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⑴、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⑵、缺少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4、 评标:
⑴、评审原则: 每个品规投标单价最低者中标,招标方设定最高限价,开标前公布最高限价,投标方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予以废标。
⑵、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并为包括运费、安装费、税费等在内的交货价;
5、招标失败
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合同签订
(1)中标人确定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在 http://www.tlxzyy.com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中标方接到我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我院签定供货协议。
(2)成交投标人逾期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其自动放弃成交项目,并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3)投标人对招标活动有疑问或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六、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与招标组织机构。
第三部分 医院标识、标牌类物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单
(详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桐庐县中医院:
我_______ __(姓名)系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医院标识、标牌类物资采购供货协议
甲方(招标单位):桐庐县中医院
乙方(中标单位):
甲方因业务需要,采购标识、标牌类物资,与2017年12月 日经公开招标,现由乙方以最低价中标承制。为履行双方权责,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标识、标牌类物资规格参数要求及中标价格:(详见附件)
方甲方 甲方
二、 质量及其他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我院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制作,经验收不合格的无条件退货,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2、 采购量应根据甲方业务需要进行调整,中标方应予以配合。
3、 甲方各期采购量将根据业务需要提前5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必须交货,如甲方业务急需,乙方应随叫随到。
三、 合同有效期:贰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四、 交货地点:桐庐县桐君街道广场路70号。
五、 付款方式:中标价含税费、搬运费及安装费,货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经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并转账支付。
六、 履约保证金:中标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如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 违约责任:乙方产品如不符合甲方招标要求的质量或无故超过供货时间,甲方有权退货,提前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甲方违约终止合同,赔付乙方同额履约保证金。
八、 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按招标文件充分协商执行,如协商不成,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桐庐县中医院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