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熙路街道总府路社区用房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比选公告
一、本次比选的项目为总府路社区用房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比选人是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街道办事处总府路社区居委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制作机构,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街道办事处总府路社区居委会
项目名称
总府路社区用房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
项目地址
锦江区锦华馆8号
实施时间
设计、制作及安装日期:5个工作日
项目规模及内容
社区用房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详见明细表)
项目资金来源
100%政府资金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比选机构
总府路社区用房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安装。
(3)其他要求:①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五、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自愿报名。
(2)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成都市锦江区联升巷10号总府路社区三楼报名,持下列证件到我社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①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看原件);
另外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日历天,时间为:从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上午10点整。
(2)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馆8号二楼会议室
(3))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街道办事处总府路社区居委会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馆8号总府路社区二楼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8-62123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