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标识设计工程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标识设计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CGC-X2017095
2、建设地点:
一承包段: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央公园。
二承包段: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央公园及芙蓉湖。
3、建设规模:
一承包段: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央公园标识工程。
二承包段: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央公园公益广告和芙蓉湖温馨公益广告工程。
4、承包段划分:本次招标分设两个承包段。
5、计划工期:10日历天。
6、控制价:
一承包段:208005元
二承包段:284274.47元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1、承包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3、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四、网上下载发包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发包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发包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发包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获取
1、发包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承包人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www.xczbtb.com/),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2、发包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承包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承包文件的递交
1、承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发包时间为2018年1月 10日10时30分,地点为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区竹林路与龙兴路交汇处许昌市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2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发包文件的承包人,其承包文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发包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72600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374-7335898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