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武汉公司LOGO与发光字制作安装申请-招标公告
国药中生武招字第(2017)169号
本公司对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公司LOGO与发光字制作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工程名称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公司LOGO与发光字制作安装。
二、工程范围
武汉公司LOGO与发光字制作安装
三、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3.2 建设单位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3.3 资金来源
自筹
四、内容及要求
1)依照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完成武汉公司LOGO与发光字制作安装:
1.设计要求:
⑴.成交供应商可对发光字进行优化设计(包括字形、字体尺寸、字幅间距、格栅形式),最终效果图报采购人审核确认。
⑵.不锈钢结构部分设计:成交供应商应将不锈钢结构部分设计方案报采购人审核确认。
⑶.不锈钢结构安装及尺寸以楼顶实际为准。
2.制作与安装要求:
⑴.成交人应依据采购人确认后的施工图进行制作与安装。
⑵.厂内制作时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并按图纸进行1:1放样,从而校核图纸中各构件的尺寸。
⑶.安装膨胀螺栓为化学防腐处理。
⑷.焊接为亚弧焊接。
⑸.钢结构部分进行混凝土基础固定,抗风等级≥8级。
⑺.效果图见附件(2国药集团logo-2)。
3. 户外发光字技术标准
(详见附件)
4.其他说明:
⑴.供应商应进行现场勘察、勘测,以便编制详细的技术方案。钢结构安装尺寸以楼顶实际为准。
⑵.成交人安装结束后应对施工过程中所损坏的楼顶防水层、保温层、铝塑板装饰复原等。
2)清理上述施工场地周边的所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并运出厂区,料尽场清。施工当天产生垃圾当天清理,不得厂区随意堆放,垃圾清运延期一天,罚款500元/天,结算时扣除。
3)按照国家标准及规范施工并进行验收
以上所有施工及验收均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以及甲方要求。
本工程在投标报价时需按照上述工作内容逐一分项报价(含工程量清单明细),中标方需完成投标预算规定(含清单中未描述按规范标准又必须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工序。如未完成,按比例扣减,如增加5%以内工程量不予调增,增加5%以上部分按照武汉公司变更程序办理。
五、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许可证及相关资质。
(3)要求投标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七、踏勘现场:
1、招标人在约定时间内,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4、招标答疑: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工程部主管人员)带领投标人查勘现场,投标人须1日内对清单及现场提出问题,并提交书面文件。招标人统一书面回复投标人。
(2)投标人如未提出书面问题,视同已全部了解并已认可招标清单,合同签定时不得变更,否则废标,并按比例扣除招标保证金。
八、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
2、本工程要做施工、竣工图一式四份移交业主。
3、乙方施工时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是经甲方指定或同意的优质名牌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4、施工中严格按照以批准的投标人的招标要求施工,如发现有误或需变更应立即与甲方联系,在报招标人签证后,方可施工。
5、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
6、中标方在签定合同后,应根据招标方的技术要求和图纸进行施工设计,将施工节点图,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与拟进的材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审核确认方可施工。
九、其它要求
1、工期:45个工作日
2、质保:验收后一年 。
十、付款方式等其他事项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付款流程首付合同总额的30%;主材进场验收合格并施工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工程竣工经甲方项目管理部门对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审核,结算经审计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上述付款含50%的半年期商业承兑汇票。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签定商务谈判为准。
2、本工程采取固定单价的方式,甲方提供工程量清单,该工程在投标报价时需按照工作内容逐一分项报价(含工程量清单明细)。
3、业主提供的招标图纸和有关资料、现场实地中有交代不明不清,以标前澄清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为准(外埠可电传招标人,招标人负责将答复传给投标人)。
4、投标方按规范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
5、分别编制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投标方需提供施工组织保证、工期保证、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工程保修服务、施工配合等措施,并作出书面承诺。
7、中标人不得中途退标,中标通知书下达十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处置。合同签订后,本招标文件自然转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工程完工后施工方须将施工图、竣工图、单项验收报告一式四份交业主。材料、材质报告及有关资料在材料进场时交业主。
9、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原件和复印件共四份交业主。
十一、特别说明
1、没有承诺硬件通过国家工程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视为废标。
2、承诺拖延工期一天,扣除违约金0.5%,拖延一周为扣除违约金10%,15天为20%,30天解除合同,并承担赔付责任。
3、验收报告
4、检测报告
十二、报名办法: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行业许可证、施工资质、近3年内的相关业绩2份以上、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报名。
十三、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做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十四、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doc
十五、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4日下午3点30分
十六、技术资料公开方式
报名后获得详细资料。
发布人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一号
联系人:吴德鑫 汪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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