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宣传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滨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宣传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已由淮滨县财政局以淮财公开招标【2017】092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滨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淮滨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宣传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17】092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5采购金额:578499.91元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7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具体时间由招标人指定);
2.8供货方式:免费运送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9招标内容:淮滨县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内制作安装宣传标识标牌(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10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3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在50万元(含)以上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3.7本次招标要求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查询页面或查询途径)。
3.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过期不候;
4.2报名地点:淮滨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
4.3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4只接收现场报名。
5.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5.3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4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在50万元(含)以上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原件备查);
5.5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同时提供查询页面或查询途径)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5.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站截图;
5.7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需在报名期内)。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所需资料的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顺序装订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和日期),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以上人员投标时应与报名时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淮滨县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滨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07612768
联系地址:信阳市淮滨县民政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137635616
联系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白高庙四里景小区
监督单位:淮滨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777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