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江山市旅游景区标识导向牌制作及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山市旅游景区标识导向牌制作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景区灯杆广告牌、公路牌、景区标识标牌等的制作及安装。预算金额62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请于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三楼)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月22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4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厅(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双塔街道北关路18号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三楼
联系人:毛荣博 联系人:祝锦岚
电 话:0570-4015006 电 话:0570-401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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