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起始日:2018年01月11日;公告结束日:2018年01月15日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自用消耗型广告、标识材料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自用消耗型广告、标识材料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
(2) 招标范围:国家会展中心自用消耗型广告、标识材料制作及安装。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有的写真机数量不少于20台;户外机数量不少于5台;UV机数量不少于3台,并提供相关购买或租赁合同,若无法提供上述合同的,请出具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关联方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单位应按上述第2条“投标单位资格”于2018年01月11日~2018年01月 1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楼4楼;
联系人:潜颖,联系电话:66317113。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处于有效期内或已年检)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写真机、户外机、UV机购买或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逾期递交资料或携带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报名单位,视作放弃投标资格,不予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之前,请提前来电联系。)
四、踏勘现场及投标文件的递交相关事宜
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投标单位在勘踏现场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人员伤害等损失与招标单位无关,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单位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单位不对投标单位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02月02日下午13:3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永和路118弄40号2楼会议室。联系人:潜颖,联系电话:6631711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楼4楼
联系人:潜颖
电话:021-66317113
传真:021-66317116
邮箱:syzx@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