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园林管理局的公园游园广场公益广告新增宣传牌制作【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0813号,委托代理编号:XTLW-2018-01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园林管理局公园游园广场公益广告新增宣传牌制作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0813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
1
公园游园广场公益广告新增宣传牌制作
块
一批
977756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公园游园广场公益广告新增宣传牌制作
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1、质保期:一年;
2、应急服务响应时间:中标人接到故障通知,1小时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
3.交货方式:成交单位应当按采购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安装到位。
1、交货时间:中标后 15 日内按采购方要求将公园游园广场公益广告新增宣传牌制作完成并安装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湘潭市园林管理局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政府专项资金到位,全部制作并安装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 ,余 5%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无息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企业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广告设计及制作类经营范围。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企业,无须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如其他组织参与谈判,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签署完整,一式叁份密封递交。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01 月1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88号建鑫城国际社区铭逸酒店内2、3电梯十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园林管理局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广场街道广新巷19号
联系人: 彭剑
联系电话: 0731-5822662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88号建鑫城国际社区(铭逸酒店内2、3电梯十楼)
联系人::周银河 陈乾
联系电话:13317322789 0731-55888777
电子邮件:510878172@qq.com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