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镇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镇安县聂焘廉政文化园标识牌制作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安县聂焘廉政文化园标识牌制作安装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X-SL-18005
三、采购人名称:中共镇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镇安县永乐镇前街108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凤城十二路首创富北高银26幢25层
联系方式:029-8131737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采购预算:240640.00元
2、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4、磋商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供应商于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1日(8:00-12:00、14:30-17:30)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2、发售地点: 镇安县文卫路皓悦明珠A座一单元六楼。
3、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15:0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8年3月6日15:0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会议室(镇安县皓悦明珠A座1单元6楼)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 沈女士 0914-5338352 17342483252
缴纳磋商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详见磋商文件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