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州级政务服务场地信息化建设窗口智能导视系统开发和集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委托,对楚雄州州级政务服务场地信息化建设窗口智能导视系统开发和集成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jczb-2018-(采购)-007
2.2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智能排队叫号软件模块 套 1
2 自助查询软件模块 套 1
3 信息发布软件模块 套 1
4 微信公众号开发模块 套 1
5 开评标室预约管理模块 套 1
6 服务评价软件模块 套 1
7 流媒体直播软件模块 套 1
8 业务数据对接管理系统和整体软件集成 套 1
9 32寸自助立式区号查询机 台 3
10 无线呼叫器 套 95
11 无线通讯控制器 台 3
12 叫号功放 台 3
13 吸顶喇叭 个 8
14 开评标室门口22寸液晶显示设备 台 10
15 政务窗口32寸液晶显示设备 台 95
16 排队叫号49寸液晶综合显示设备 台 4
17 42寸触摸查询立式一体机 台 1
18 触控式服务评价器 台 95
19 开评标区域55寸液晶综合显示设备 台 2
供应商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其中,合同签订20天内交货并完成硬件和基础软件安装调试,其余软件完善和平台数据对接在总合同期限内完成验收。
2.4交付地点:楚雄州州级政务服务场地(楚雄市永安路原州检察院)。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6采购预算:79.11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
3.2.2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培训相关人员能力;
3.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3月2日起至2018年3月8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3★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政务服务网》媒体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经济开发区太阳历大道83号
联系人:和兴
联系电话:0878-6163977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普俊
联系电话:15987218182
传真:0878-3023338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4幢12楼
开户名称: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楚雄楚龙支行
账号:53001708736050619826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