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本公司受宁海县民政局委托,现就宁海县民政局2018-2020年地名标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kx2018-nh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15万元/年;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和国家民政部门颁发的《标准地名标志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在有效期内)。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时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需包括地名标牌制作。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时代东路321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13957826696 传真:0574-65507133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8年 3月26日16:00时前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4-65507133)。
帐户名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北斗支行;
银行帐号:60030122000184729。
3、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置换)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30日14:00 时。
十、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46日,投标人可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企业负责)人)2015年 3月9日至2018年 3月9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如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采购。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海县民政局
联系地址:宁海县中山东路86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258029 / 13857420765
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时代东路321号二楼
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13957826696/0574-65507133 传真:0574-6550713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