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旌德县中医院综合楼项目楼顶字及标识标牌工程中标公示

2018-03-1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项目编号所属地区宣城市项目名称旌德县中医院综合楼项目楼顶字及标识标牌工程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2日截止时间见公告内容旌德县中医院综合楼项目楼顶字及标识标牌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关于我司代理的旌德县中医院综合楼项目楼顶字及标识标牌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068-18lxsg2680281)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确定中标结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宣城市

项目名称

旌德县中医院综合楼项目楼顶字及标识标牌工程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12日

截止时间

见公告内容旌德县中医院综合楼项目楼顶字及标识标牌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旌德县中医院综合楼项目楼顶字及标识标牌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068-18lxsg2680281)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星光标识系统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亚伟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正中广告有限公司

公示期3天(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4日),截止到2018年3月14日下午17:00前,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63736257

招标单位:旌德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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