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办公新址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办公新址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hyzb-2018-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银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7919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 0311-861370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银鹏 0311-80791977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市民中心标识牌制作安装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3)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出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证原件及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的证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报名结束后,按照财政部214号文件规定,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3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2018年03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9:30 至 2018年03月23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金源商务广场b座191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金源商务广场b座1911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3月13日起至2017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银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79197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