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虎踞路135号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对本工程的室内外标识标牌设计及相关服务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虎踞路135号装修工程室内外标识标牌设计及相关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市虎踞路135号;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室内外标识标牌设计、指导加工与安装及相关服务等。
5、合同估算价: 20 万元
6、设计周期:30日历天。
三、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室内外标识标牌设计;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30 至 11:00时,下午14:30 至 17:00时;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本次公告在(http://)上发布,投标申请人可以在上述网站查到本公告,并到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材料:单位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室内外标识标牌设计;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评分方法:
本次设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投标人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若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达开标现场但未及时未递交上述原件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项目负责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则必须提供退休证、军官证等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版权归招标人,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2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高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19楼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秦淮下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210002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025-84651110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 赵瑷明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5-57910072-244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2684196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