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QGDHX-JD01-016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环线二期机电设备安装一标项目经理部(牵头单位)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环线二期机电设备安装二标项目经理部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重庆轨道环线二期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八 年 三 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二期导向标识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重庆市轨道交通环线二期(上浩~重庆西)工程项目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BT模式建设,并指定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发起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环线二期机电设备安装一标项目经理部作为BT承办人中标本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各标段施工单位作为招标人,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环线二期机电设备安装一标项目经理部牵头作为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组织单位,现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铁建设物〔2011〕144号);
(4)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设(2011)417
号];
(5)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设(2011)418号];
(6)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公司物资(2012)25号];
(7)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8)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重庆市轨道交通环线二期(上浩~重庆西)工程起点为上浩站,线路顺时针走行,经海棠溪→罗家坝→四公里→大石路→鹅公岩大桥南侧轨道专用桥过长江→谢家湾→奥体中心→陈家坪→二郎→华龙大道至线路终点重庆西站。线路(含CK32+870.000~CK50+814.251及CK0+000.000~CK0+389.400)全长约18.333km,设站11座,其中地下车站6座,半地面车站2座,高架车站3座,平均站间距1.65km。
环线二期工程线路敷设方式基本以地下线路为主,在线路起点~四公里站区间及
鹅公岩轨道交通专用桥上跨长江段为高架敷设,在南湖~海峡路区间受地形控制采取路
堑式敷设,其余均为地下线路,地下线路长约13.103km,敞开段及路堑式线路长约
0.813km,高架线路(含过江大桥)长约4.417km。环线二期工程规划设四公里停车场
一座;利用3号线海峡路主变电所共享供电,同时新建华岩主变电所(与5号线共享);
在大竹林设控制中心(环线、4、5、9、10号线共享)。环线二期工程在南湖站设联络
线与10号线接轨。十四局施工范围包括海棠溪站、罗家坝站、四公里站、南湖站、海
峡路站、谢家湾站及各区间装饰装修(含砌体)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与消防工
程、动力照明工程等。重庆市轨道交通环线二期工程导向标识的设计制造、运输及保险、安装、接线、配电调试、控制调试、检验测试、技术工程验收、售后服务等工作。因其他工程项目干涉,本项目可能会分段运营,分段供货,导致供货周期延长,此部分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二期导向标识的设计制造、运输及保险、安装、接线、配电调试、控制调试、检验测试、技术工程验收、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要求以第五章《技术要求》为准。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4技术部分:详细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5供货数量:详细清单及服务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6计划供货时间:2018年4月—2019年3月,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因其他工程项目干涉,本项目可能会分段运营,导致供货周期延长,此部分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 供货地点: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二期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制造或供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重庆轨道交通技术要求的导向标识标牌的能力,其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换算)。
3.2 投标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均不为亏损。
3.3 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在轨道交通、机场或高铁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部分产品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3 月26 日至 3月 29 日在(http:///)上发布。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至 2018 年 4 月 2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南岸区大石路50号扬子江花园8单元1-1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投标申请表及现金,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4.3投标人须现金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个人汇款、信汇等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包件(不提供发票,一包一投。),现金缴纳,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自带存储设备。
4.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均可,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报价的1.5%,总额不超过80万元,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所汇保证金金额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含节假日)16:00前到达招标人的指定账户。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所投物资包件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交招标人,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及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环线二期机电一标项目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610150101400019376
备注:汇款时需在备注栏注明“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二期机电一标-包件号”例如“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二期机电一标投标保证金(标书款)-CQGDHX-JD01-016-01、0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7 日 9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4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大石路50号扬子江花园8单元1-1三楼会议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6. 答疑
6.1投标人提疑问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 2018 年 4月 3 日下午17:00前,书面文件盖章扫描后Email至电子邮箱 179272469@qq.com ,过时不再受理。
6.2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 2018 年 4 月 5 日下午17:00前(如遇节假日,答疑时间顺延),拟定书面答疑资料在(http:///)网上或邮箱与投标联系人统一予以答复。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环线二期机电设备安装一标项目
经理部(牵头单位)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大石路50号杨子江花园8单元1-1
联 系 人:张文耀
电 话:18654921607
座 机:023-62310772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环线二期机电设备安装二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葛启钊
电话:13650535568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重庆轨道环线二期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夏世川
本次付款条件更改为: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包件,一包一投。付款方式如下:
本次合同为两个包件(十四局、二十二局、二十三局分开签订合同),合同付款方式如下:
(1)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预付款(招标文件锁价,市场波动
不影响本合同单价)。
①乙方须提交货物增值税发票(一票制),及付款申请书。
②乙方须提供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等甲方要求提供货物资质文件资料。
③甲方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单。
(2) 第二次付款:乙方将所供货物分批次运至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同时经初步
验收合格并具备安装条件,并在乙方提供相关票据凭证资料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场货物)货款总价的40%;
(3) 第三次付款:乙方完成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并通过阶段性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30
日内,甲方支付到该批货物货款总价的45%;
(4) 第四次付款:剩余货款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期内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
建设单位将质保金支付给甲方后30日内,甲方将5%的余款付清。
(5)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无条件同意延期支付。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投标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招标编号
投标联系人
投标内容
联系电话
法人委托人
传真电话
邮箱
单位地址
投标保证金返还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返还邮寄地址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