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兴宁吾悦广场商业项目导向标识工程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产品服务: 专业分包-标识系统
报名截止时间: 2018-04-01 23:59
报名条件:
招标负责人: 游琴
联系电话: 15277063080
电子邮箱: youqin@xincheng.com南宁兴宁吾悦广场商业项目导向标识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
南宁兴宁吾悦广场商业项目导向标识工程
二、 项目特征:
1.工程名称:南宁兴宁吾悦广场商业项目导向标识工程
2.地址:广西南宁兴宁区金川路7号
3.项目属性及建筑面积: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20万平方。。
三、 招标所在地:
广西南宁兴宁区金川路7号
四、 招标事项说明:
1.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南宁兴宁吾悦广场商业项目导向标识工程,含购物中心、金街、塔楼等,共1个标段。
承包范围:包含车流导向标识、精神堡垒、设备房标识、设备标识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标的物制作与安装。
2.工期要求:
暂定开(竣)工日期:2018年7月23日~2018年11月8日(竣工日期不可延后)
总历工期:109日历天。 具体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 报名条件:(按照专业工程类别进行资格预审条件设置)
1.注册资金、资质:独立法人;
2.企业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3.近3年内有与房地产行业100强企业合作的经验,能提供2个以上可供考察的大型商业或公建项目(至少含1个已验收或处于验收阶段的商业项目);
4.有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有专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具备2个以上大型商业项目导向标识工程同等职位经验。投标人须有专职的对接人对接招投标工作及履约期间的协调,对接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相对固定。招标过程中对接人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招标人确认;
5 具备良好的配合能力,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和工艺要求。
六、 报名资料:
1.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管理体系认证等(均要在有效期内,均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报名人员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名片、身份证复印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等;
3.企业近三年主要相类似工程业绩及相关证明文件;与地产公司有过合作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费记录、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等;
5.企业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获奖和荣誉证书等资料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七、 中标原则:
技术标合格,商务标合理低价中标。
八、 投标保证金管理和报名秩序的约定
1.投标单位在供应商平台报名后,经与甲方确认报名有效后,48小时内以网上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函/保证金,汇款时以“南宁兴宁吾悦广场商业项目导向标识工程投标保证金”。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保函/保证金证据原件(须以公司名义提交,不接受个人名义交的保证金);
2. 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朝阳路支行
开户人:南宁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8113001013700060841
3.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
4.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5.投标单位愿意响应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接受招标要约。若在投标过程中主动放弃投标资格或者放弃中标资格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
6.弃标单位需出具加盖公章的弃标函,说明弃标工程和弃标原因,通过采招平台投递至招标人;
7.报名单位不遵守以上约定者,自本次招标起2年内不得参与新城控股任何项目的招标;
8.投标单位报名时需仔细查看招标工程对于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对于扰乱报名平台环境,无报名资质却肆意报名者,招标人将进行记录,凡达到3次以及以上者,列入新城控股供应商管理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我司任何招标;
9.经招标人审核,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串标行为的,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且在审核确定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与新城控股任何项目的招标。
九、 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一般纳税人身份证明书面资料。
2.投标单位在投标全过程不得更换投标人名称。
3.一旦中标,严格按照投标时使用的投标人名称作为合同乙方至合同执行结束。
4.中标后,合同中建设单位所支付款项单位、开具抵扣凭证的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应保持一致。
5.对于甲方要求开具相关发票:发票中“收款单位”、“税务登记号”均与乙方名称一致。
十、 联系方式
新城控股商开事业部南宁公司招标采购联系人:游琴
电话:15277063080
邮箱:youqin@xincheng.com
关于抵房条款及商票保理的要求
一、 抵房条款:
1 适用范围:金额超过500万(含)的工程类、材料类合同,不包括服务类、检测类、配套类、地方或者行业垄断类的相关工程。
2 金额超过500万(含)的合同,乙方同意将已确定合同总价的10%款项(结算款)购买甲方开发的房产,购买时间根据甲方需求而定。若后期实际发生工程款抵房行为,甲方将乙方实际发生抵房金额的20%在后期结算款中进行返还。
二、 商票保理条款:
1 适用范围:定标金额大于30万(含)的工程类、材料类合同,不包括服务类、检测类、配套类、地方或者行业垄断类的相关工程。
2 商票或保理支付的比例为定标金额的50%,融资费用补贴前置(与当期应付款同时支付),融资费用补贴费率为9%,在合同签订时统一增加进合同金额中(合同金额=定标金额×(1+50%×9%))。
3 保理公司或金融公司收取的综合费率不超过9%,融资费用补贴费率9%为1年保理期限,超过1年保理期限,由新城金融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办理付款。
4 举例:①定标金额为100万元,合同金额=100万*(1+50%*9%)=104.5万;②第一笔付款10.45万,供应商开具10.45万的工程款发票给项目公司;③其中5.225万以商票或保理形式支付;供应商与新城金融签署信息服务协议或保理公司签署保理合同,商票或保理的平均期限为1年;④新城金融或保理公司扣除9%/年的费用4702.5元(5.225万*0.09),将余款47547.5元支付供应商;⑤如通过商票支付,则新城金融向供应商开具1045元的专票,3657.50元的收据。如通过保理支付,则保理公司向供应商开具4702.5元的发票(包含服务费、利息,税率6%)。
5 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已经开通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功能。乙方将收取的商票背书至新城金融指定的账户,由新城金融提供贴现服务。
6 乙方将按新城金融的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法人及企业的征信、近两年财务报表、企业近一年的对公流水、办公经营场地的产证或租赁合同、企业资质证书等。
7 若为招标工程,自乙方单位在采购平台上确认报名起,即被认为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自愿投标,投标过程中不得以不知情、不接受、需商洽等理由拖延招标进度、放弃投标、要求补偿报价、拒签合同等。一旦出现这些行为,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若为免招标工程(战略直委、垄断直委、竞争性谈判),甲方邀标专岗人员有义务将此条款要求提前告知乙方单位,告知的方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乙方单位一旦接受甲方邀请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自愿投标,投标过程中不得以不知情、不接受、需商洽等理由拖延报价进度、放弃报价、要求补偿报价、拒签合同等。一旦出现这些行为,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