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横坑仓库五星班组标识展示制作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横坑仓库五星班组标识展示制作(采购编号:0006200000036718)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级公司投资(031900MS62180091),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针对打造南方电网物资类五星仓储配送班建设,计划对东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横坑仓库标识展示进行完善,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横坑仓库1、2、3、4、5、6号仓库定置图、消防图、照明图、安全标识牌、限高线、库区内号码牌、户外号码牌和库区横梁标语等;
2.五星班组1楼办公区门口宣传文化长廊(不规则造型)、人员去向图、人员构架图、文件看板、班组文化建设(不规则造型)和员工职业生涯成长树(不规则造型)等;
3.五星班组2楼会议室和文化活动室标识造型设计以及7S管理成效展示展景布置和疏散平面图等;
4.康体乐园标识牌和长廊宣传造型;
5.大堂通往仓库走廊不规则造型照片墙、龙舟造和高档进口水晶立体广告字等;
6.通道走廊外面班组文化长廊不锈钢烤汽车漆宣传架(不规则造型)、不规则造型宣传画和篮球造型宣传栏及喷画等。
2.3 计划工期: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对东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横坑仓库五星班组标识展示按五星仓储配送班标准进行完善,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标的物清单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单位
发包预算价(元)
最高限价(元)
标书费(元)
保证金(万元)
1
东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横坑仓库五星班组标识展示制作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
466385.01
466385.01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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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涵盖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
3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年财务报告);
4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不良记录,同时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5
本次报价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报价。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03月28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年04月02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部分“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报价文件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具体以电子商务系统中投标文件规划为准)。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3月28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9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09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4月09日09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物流服务大厅
1.2.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1.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
招标代理机构:王工 联系电话:020-85125352
招标服务单位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黎工 电话020-85120177(关于标书费的任何疑问请直接咨询黎工)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5125281、85120185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联系电话:0769-22829635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28日